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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出台方案 继续扩大就业规模增加群众收入
http://www.tj-summerdavos.cn 2014-04-17 10:51

  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安置动态为零

  创业可获最高50万贷款扶持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13日召开的市委常委会上获悉,本市出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群众收入方案,继续扩大就业规模,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家庭就业率,降低家庭赡养系数,让更多的劳动者通过就业实现收入有保障,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安置动态为零,其他困难群体安置率达到85%以上。

  本市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和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实时长效帮扶机制,继续实施盯人帮扶,动态跟踪,托底安置。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制度,将贷款额度提高到30万元,对成功创业并带动5人以上实现就业且经营稳定的,可再给予贷款扶持,贷款总额度最高达到50万元。

  调整多项保障标准

  医保起付每年500元 失业保险月增80元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13日召开的市委常委会上获悉,本市将进一步完善全民社会保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医疗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统一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起付标准到每年500元。

  提高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各参保档次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对已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人员,单亲、失独、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等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由按低档次参保报销改为按高档次参保报销。对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人员,在基本医保报销后,政策内个人负担仍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纳入大病保险报销。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实际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实施大病保险特殊帮助。

  提高失业保障水平,从2014年7月1日起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760元至800元分别调整为840元至880元,月均增加80元。

  做好困难群体帮扶解困

  城乡低保标准提高40元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13日召开的市委常委会上获悉,本市将继续做好困难群体分类帮扶解困,提高社会救助标准。自今年4月1日起,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400元分别调整为640元、440元;城乡特困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180元、120元分别调整为192元、132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6540元调整为6960元。

  继续实施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联动机制,为低保对象、特困救助家庭和低收入居民等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完善医疗困难群体救助制度。将城乡重度残疾人以及月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150%的低收入家庭成员,纳入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对象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2万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2万元(含)以上部分报销比例由55%提高到80%。

  做好住房困难群体帮扶,全年新建保障性住房6万套。继续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房补贴,累计发放对象由10.5万户增加到11.5万户。(记者高羽)

稿源:今晚报 编辑:尹辰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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