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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分层次搞好住房保障制度建设 有效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http://www.tj-summerdavos.cn 2016-06-23 08:40

  天津以改善中低收入市民住房条件为改善民计民生的着力点,每年将住房保障列入年度“20项民心工程”,不断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构建政策明晰、分层分类、应保尽保的住房保障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缓解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困难。

  近年来,天津本着“适度、分层次、多形式保障”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和适当的公共财政投入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加快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已形成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济租赁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四项制度,对不同收入层次的居民实行分层保障。无论是在保障范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还是在民众受益户数等方面,天津均居全国前列。

  天津住房保障工作从2004年起步以来,截至“十二五”末,全市已累计新建保障性住房74万套,向12.5万户家庭提供了租房补贴,建立了以“发放三种补贴、建设三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为核心的“租、售、补”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对最低收入、低收入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了分层保障。

  “十三五”时期,天津将放宽准入条件,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提高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实施中心城区散片旧楼区综合提升工程,基本完成城中村改造。对“夹心层”群体提供住房保障金融支持。提升保障房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完善基础设施及非经营性公建配套。

  2016年,全市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房5万套,基本建成5万套,新增发放租房补贴0.5万户。为保证租房补贴收入准入线与天津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保持联动,自3月1日起调整政策,具体如下:

  一是将市内六区重残或双残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的收入准入条件,由上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调整为上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50元(含);将市内六区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家庭和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的收入准入条件,由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调整为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5万元(含)。

  二是将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家庭的收入准入条件,由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380元(含),调整为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490元(含);将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家庭和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三属”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收入准入条件,由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调整为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5万元(含)。

  三是将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家庭的收入准入条件,由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640元(含),调整为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850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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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北方网 编辑:刘馨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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