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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率先划定生态红线 四分之一国土面积纳入永久性保护范围
http://www.tj-summerdavos.cn 2016-06-23 09:00

  2014年1月10日,天津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按照天津地域“山、河、湖、湿地、公园、林带”划分了生态用地保护类型,结合相关规划明确了各类生态用地保护的界线、功能定位及管控要求,提出了健全法规制度、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等相关实施保障措施。

  此次划定方案明确了天津生态保护用地类型包括:山、河、湖、湿地、公园、林带六大类,并细分为山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景区、河流、水库、盐田、湿地、洼淀、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外环线绿化带、中心城区周边楔形绿地、中心城市绿廊、西北防风阻沙林带、沿海及交通干线防护林带等。

  通过生态用地保护红线的划定,全市生态用地保护总面积达到2980平方公里,占市域国土总面积的四分之一。其中核心区面积1800平方公里,占市域国土总面积的15%,控制区面积1180平方公里,占市域国土总面积的10%。

  按照生态保护的重要程度,天津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分为红线区和黄线区。红线区总面积约1800平方公里,除市政府已经批复和审定的规划建设用地外,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在黄线区内,从事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经市政府审查同意。不同生态保护区涉及重叠的部分,按最高级别的管控标准管理。对于生态脆弱区域,以自然恢复为主,加快实施一批重点生态工程,使遭到破坏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或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

  天津市还完善目标责任制,推广“河长制”管理经验,对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生态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向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说“不”。加强对政绩的综合考核,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健全生态保护执法工作体系,坚持铁心保护、铁腕治理、铁面问责,使红线成为不能踩、不能碰,更不能逾越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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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北方网 编辑:尹辰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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